电大中专修改学籍信息,仅限在籍期间办理,毕业后不予修改。根据修改内容不同,所需材料也有区别,以下按具体情况说明:

1、修改姓名
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同一页);
户口本中写有曾用名那一页的扫描件(如更改姓名,户口本曾用名栏须注明原姓名);
公安部门出具的主项信息变更证明扫描件,内容须包含现用名、曾用名、身份证号及变更时间。
2、修改身份证号
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同一页);
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》或主项信息变更证明扫描件(须标明变更时间、原因,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专用章);
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;
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。
3、修改性别或民族
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同一页);
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;
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;
变更民族的,还需省辖市以上民族宗教部门出具的民族变更证明。
4、入学时信息录入错误(非个人原因变更)
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同一页);
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(须有学生签字、教学点盖章);
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。